电力施工管理办法(电力施工管理制度)
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
1、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监管和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规范电力建设工程备案工作,根据《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监督管理办法》、《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2、不需要。开发商电力验收成功后,企业不再重复报送备案材料,不仅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同时也能减轻企业负担,因此改造不需要重新报备。
3、外地的房产不能在北京国家电网备案,只能在所在地区备案。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是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的责任主体,应按照要求的五个方面进行备案,并对备案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由供电局或电业局改制为供电公司,要将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经贸委。备案需要材料如下:公司有效的电力承、装、修、资质许可证;各项试验检修仪器及仪器年度检定报告;相关专业的电气工程师或电力工程师证书;国家电监委员会颁发的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不少于12人;公司的企业营业执照。
5、配电设备属地备案流程是客户先提交用电申请,供电部门确定供电方案,然后客户提交设计图纸,由供电部门用电审批;客户组织施工后,供电部门工程中间验收;客户提交竣工资料,供电部门验收装表送电。注意电力建设工程实行属地备案原则,在电力工程建设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6、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管理工作,结合电力企业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事故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的评审和备案工作。
学习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2、学习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不仅有助于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还能促进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在实际应用中,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管理措施,并通过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质量部每旬组织一次质量检查,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召开一次工程质量总结分析会。项目经理部组织每月质量检查评审,奖优罚劣。整个施工过程中,做到施工操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贯穿“工前有交底、工中有检查、工后有验收”的操作管理方法。
4、电力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安全第一 全员重视 安全工作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在施工中只要有人就存着安全问题,它不分在地表还是在坑下,不分大单位还是小单位,也就是说安全工作的普遍性要求领导和职员心里要时刻装着安全,要把安全工作当成份内之事,给予高度重视。
5、第九条 交通要道施工要双向设置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守。第十条 放、撤线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要使用绝缘牵引绳。
6、电力施工要面对复杂变化的环境,电力施工安全管理就是要领导整个电力施工工程能够在科学的管理制度、规章下安全进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范,消除或减少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在电力施工过程中的发生。 电力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电力施工安全管理是整个电力施工工程的准绳,是保障电力工程安全效益的前提。
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七个办法的通知
1、第五条 凡从事电力工程咨询业务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申请资质并取得资质认定单位颁发的相应电力工程咨询资格等级证书,方可承担电力工程咨询业务。第二章 电力施工企业分类第六条 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归口电力工程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受部委托办理有关具体工作。
2、第四条 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归口管理火电、输变电施工企业的资质,其中水电施工企业资质由水农司负责初审。第五条 凡在中国境内从事承包电力工程活动的企业,必须按本办法提交有电力主管部门认可的资质等级证书。
3、凭营业执照刻印公章、财务章;凭营业执照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到开户银行凭公司全套资料把验资户转成基本户。
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资质,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二级资质,企业资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三级资质,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5、综上所述:以上是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范围: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的发电工程、110千伏及以下的送电线路与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电力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当地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市经济委员会经济运行处)在收到完整的申报文件或按照要求补齐申报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完成实质性审查,并作出是否上报自治区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的决定;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由当地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市经济委员会经济运行处)直接审批。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监管和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规范电力建设工程备案工作,根据《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监督管理办法》、《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这就对施工企业的管理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所以,电力施工企业项目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① 项目部在开工伊始,要树立精品工程目标,教育每一个职工质量是企业生存的首要条件。
全外资或以外资为主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招标投标。火电单机300MW及以上、送变电330kV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逐步进行招、投标。其它项目的招、投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国家电力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不宜招标的工程项目除外。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管理措施: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对景观艺术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规律,贴近自然,达到逼真效果。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是加强对施工关键部位安全防护的管理。对于升降机上下出口、楼梯口、通道口、施工预留口、阳台口、边缘口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部位,应当设有安全防护措施,如安装防护栏杆、防护立网、加盖防护等。第二是加强对安全网架设的规范化管理。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合理规划施工临时设施和材料堆放场所,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噪音、粉尘、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排放。设备与器材验收与保养:对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器材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建立设备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防止设备带病运转。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2‰以内。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逐级进行专项书面交底。2)班前检查制:各专业责任人和区域责任人必须督促检查专业施工区作业面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方案: 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审批制度安全规定及“十不烧”规定。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其它项目的招、投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国家电力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不宜招标的工程项目除外。第三条 电力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必须贯彻公正、等价有偿、协商一致、讲求信用的原则。第四条 电力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是当事双方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的法律保护和约束。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含以大代小技术改造)的火力发电工程以及输变电工程的设计招投标。第三条 凡需报电力部或各电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审批的火力发电、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均必须通过招投标来确定设计单位。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电力工业部。附件二:电力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规范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市场,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和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加强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的特点,制定本规定。